寻解取向在社区矫正中的实践和反思
社区矫正项目组 黎键
2013年,我大学毕业便成为一名司法社工。时光荏苒,现在已经有3年了。这三年的社区矫正工作经历,有成功的喜悦、感动的泪水,当然也经历过挫折和迷茫。本文结合实务工作经验,分享寻解取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践经验。
寻解取向的基本精神
寻解取向,又名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focused brief therapy,SFBT),指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核心的短程心理治疗技术,它深受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强调如何解决问题,而非发现问题原因;以正向的、朝向未来的、朝向目标的积极态度促使改变的发生。具体精神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以体现:
1.问题的症状同样具有正向功能
寻解取向认为一个问题的存在,不见得只呈现出病态或弱点,有时也存在有正向功能,协助个案寻求更好的方法取代问题行为,而又能保有其正向的期待,是问题解决的重要关健。
2.个案本身是处理问题的专家
虽然社工或者咨询师肩负改变服务对象的责任,但辅导的过程反而是案主自己改变自己,训练自己如何找到改变的目标和方法。
3.凡事都有例外,有例外就能解决
寻解取向认为凡事都有例外,例外中存在着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寻解取向在了解个案问题性质的同时,特别持续地注意“例外”的存在。
4.骨牌效应
寻解取向认为,小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小的目标可以带动个案解决行动的信心与动机,尤其是最先出现的小改变是曾经发生过的成功例外时,则行动起来就更容易。
寻解取向何以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谈到这个主题,我不禁想起1年前的一个个案。2013年6月,我接到一名刚满16岁的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小飞(化名)。小飞因抢劫罪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2年,这个个案是我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个服务对象,我不禁好奇是什么让他走上了犯罪的边缘?于是,我便开始在服务中寻找我想要的答案。一开始,我顺利的和小飞建立了专业关系,在会谈中了解到小飞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及这些因素对他认知行为的影响,致力于分析小飞犯罪的原因,因为我深信除了案主本身以外,其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在其成长过程中作用举足轻重。我将服务的重点放在如何消除引起小飞犯罪的因素,进而使小飞获得改变。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顺利。小飞在会谈中表现非常沉默,从不主动分享,甚至在谈到父母的时候冲着社工发脾气。渐渐的,小飞开始迟到,不遵守约定的会谈时间甚至不像往常一样按时到司法所进行报到。这是我的第一个个案,也是一个让我去反思如何调整我的干预手法、服务思路才能有效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服务。
带着好奇心去对案主存在问题进行追根溯源,这是许多社工或者心理咨询师会惯用的辅导方式,这样的方式,即问题视角通常让我们立足于案主的脆弱性,去探究服务对象的问题行为的症结,将焦点集中在案主的“问题”上,而社会工作者的职责在于帮助案主解决“问题”。 然而,就像我第一次的经历一样,即使发现了小飞犯罪的原因也依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反而使案主更加排斥,导致服务失败。因此,传统的以精神分析和实证主义价值取向为基础的问题视角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中的作用是有限的。
寻解取向在社区矫正服务中的作用
1.寻解取向VS强制型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与其他类型的社工服务相比,最大的挑战之一来自于所有的服务对象几乎都由司法所转介而来。他们再未了解社工的角色之前,将社工等同于司法工作人员,认为社工也是监管他们的行政机关。这时,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认为社工和他们是不平等的关系,认为社工眼里的他们只是“接受矫正的犯罪分子”,这样的心理预设使得他们对社工具有强烈的防备心理。因此,很多社区矫正人员会以“我很好,我不需要社工的帮助”或“我没有时间”等为理由拒绝社工的服务。
非自愿的服务对象是不能辅导的!就好比一个妈妈可以强迫她的儿子去相亲,但却不能强迫他的儿子爱上别人是同一个道理。个案辅导是无法再强迫的状态下发生的。那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的问题便是如何把强制而来的社区矫正人员变成自愿接受社工服务的服务对象呢?
很多非自愿的社区矫正人员会以不屑、抱怨、沉默、不服管教来表达他们的抗议。但寻解取向并非以病理视角出发,要求社工去病态化,将社区矫正人员作为一个普通人看待,要求社工放下“专家”身份,相信社区矫正人员的资源和能力,即以不预设的“未知”态度积极的倾听、尊重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的态度本身具有治疗作用,可以提升案主的自尊,从而建立信任的专业关系。
2.寻解取向VS危机中的矫正对象
危机,是指服务对象目前遭遇的情景,如灾难、离婚、死亡、自杀等实践,突然扰乱了服务对象的平顺的生活,带给当事人极大的情绪反应。犯罪被抓被判刑,作为服刑人员在社区中生活对于一些社区矫正人员本身就是一种危机。我曾经遇到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被拘留期间,她的父亲突然离世。被看守所释放以后,发现物是人非,便非常自责、悔恨,每每回想起这件事变会大哭,自我抱怨、自我否定。这一类深处困境的社区矫正服务对象,如果运用传统的“病理化治疗”,去描述危机事件有多么恐怖,并列举很多生活中正在发生的困难事件,不但不能化解危机,反而会 使“负面情绪”的频率和强度增大增强。因此,对于这一类案例,需要开启寻解取向的“解决式谈话”,向深处危机中的社区矫正人员展现“一般化”、“正常化”、“去病理化”,让他们明白每一个人都会犯错,被社区矫正产生的负面情绪每个人都会出现等,只有通过建构对话,将危机赋予新的意义才能化危机为转机。
3.寻解取向VS短期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期限会因着他们的犯罪类别、犯罪性质等因素而不同,有的只有几个月,而有的多达好几年。对于矫正期短的服务对象,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社区矫正人员在接案时便已经快到达解矫期限了。如果运用传统的介入方法,即沿着“寻找问题的根源——目标——探讨改变的计划——实施改变——评估”的思路进行个案辅导,这一模式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得到充分的信任才能使服务对象袒露过去和不愉快的经历,所以对服务的时间的长度要求比较高。而寻解取向归属于短期治疗的一支,它强调过程简洁、目标明确,一改以往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回溯过去、探究原因的做法,以正向的、朝向未来的、朝向目标的积极态度,寻找个案的成功经验,从小步的改变做起以促使个案的困扰的逐步减轻。因此,即使面对矫正期限较短的社区矫正人员或社工管用的个案辅导方式不能立即见效时,寻解取向思维往往可以因“逆向思考”,从另一个面向找到解决方法,从而产生良好的效应。
寻解取向在社区矫正服务中的几点实践
1.“我如何看待他们?”——明确双方的角色和立场
在我们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见面时,明确双方的角色和立场非常重要。在这一点上,社工需要做好两点工作:一是调整自我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看法。社工在接案前,需要问自己:“我是如何看待他们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审视自己是否从内心接纳了社区矫正这一类人群,是否对他们带有主观的价值判断。很多新入职的矫正社工,由于缺乏对社区矫正人群的接触和了解,内心会因为他们犯过罪而感到担心和害怕。大部分的社工担心社区矫正人员拒绝接受社工服务,害怕服务对象“不受教”。这时候,我们需要调整我们看法。冷静下来,我们可以提醒自己:“一个人在“出事”的时候往往最需要、最愿意也是最容易接受他人的影响和改变。”社区矫正人员之所以会犯错,正需要“开始学习”或“重新学习”;二是社工需要明确告诉社区矫正人员社工的角色和立场。这一点非常重要!社区矫正人员大部分都属于非自愿案主,他们往往将社工视为官方的“同谋”或“间谍”。因此,社工角色和立场的说明,不仅是很重要的开场架构,同时也是赢得案主信任的开始。
2.“你是怎么做到的?”——赞美产生改变的动能
一般而言,在个案最初的几次会谈,我们会以收集案主资料,与案主建立一个信任的专业关系为主要目标。在这个阶段,我们也需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营造良好的会谈氛围。我们通常在会谈一开始,先询问、关心案主一些生活中例行的、简单的日常事务,让案主比较容易回答,或者从案主感兴趣的主题为起点,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会谈氛围,这样的开场白有利于创造“正向运动”,促使会谈往好的方向发展;第二,充分赞美,让社区矫正人员勇敢面对问题。也许你会问,为什么他们身上明显有认知行为问题,还要去赞美呢?因为他们身上除了问题,还有既存的优点和成功等例外经验,这些优点和经验本身作为一种优势和经验是最能够帮助他实现“助人自助”的资源。因此,在这一阶段,社工需要通过由衷的赞美让案主发现自身的优势、力量和资源以提升他们的自尊感并能够鼓起勇气改变自己。赞美可以大大的展现社工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善意,因此对作为非自愿的社区矫正人员十分有效。合理的运用赞美,很多社区矫正人员便能从“拒绝”到“愿意尝试接受社工服务”,进而通过“建设性对话”增强案主改变的动机,无需等待建立亲密的专业关系后才能实施个案辅导。
3.“这个问题如何影响了你?”——了解社区矫正服务对象如何与问题互动。
寻解取向不注重对问题追根溯源,但并代表社工不去了解案主面临了何种困难。与传统的咨询方式不同的是,寻解取向通过问题互动,鼓励案主自我表达。很多社区矫正人员在会谈之初,都会对犯罪量刑进行抱怨,认为自己被判的太重而不公平甚至有些服务对象不认为自己犯罪了,在这种状态下,社区矫正人员会滔滔不绝的他们面临的问题。社工在这时不能对案主表达同情或是认同,而是应该以开放式的提问或没有预设立场的回应案主:“你是怎么判断这是不公平的?”或者“你是怎么得知这样量刑是一个问题?”很多服务对象不会表达,多数会回答:“我不知道。”这是社工仍需要坚持让案主自我表述的原则,使用开放式的提问进行引导,如:“你觉得你怎样说你的事情,更能够让我来帮助到你呢?”这样,在社工的引导下,案主会自发的表述他个人有意义的、重要的故事,这样也有利于案主对自我的意识或困境进行自我觉察和梳理,甚至有可能在对话中对困难或问题产生新的观点。
4.“你试了什么样的方法?”——发现生命中的宝藏
“问题不是问题,如何解决问题才是问题”是寻解取向的核心理念,它深信案主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资源解决自我危机,只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存在这种能力和资源。因此社工的作用在于通过对话、故事叙述去敏锐的察觉、发现案主较为顺利或成功之处,即例外经验。这一点在我们个案辅导中非常重要,同时也是难点所在。迎面而来的第一个问题便是:“你是否能够发现并理解社区矫正人员犯罪背后的良善动机。”当我们能够从案主的叙述中捕捉到失当行为背后可贵的、值得肯定的意图时,便能够让案主认为自己被深度的理解了,有利于案主后期主动的进行自我表达。第二个问题是社工能够发现案主的例外的成功经历,并使用例外问句或应对问句去引导我们的案主。“你试了什么样的方法使自己面对社区矫正这样事情?”或者“你觉得你在什么状态下可以应付这些困难?”来引导案主发现自身的力量和资源,进而提升他们对未来的美好愿景。
结语
寻解取向是一个远离问题的治疗取向,它避开问题直接将焦点集中在案主的能力、资源、优势等方面,有利于提升社区矫正人员自尊自信,消除他们对社工的心理防御机制。此外,寻解取向充分体现了后现代主义的理念和建构主义的特征,抛弃了传统咨询与治疗理论的庞杂繁复,这一点对应对矫正期限短的社区矫正对象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寻解取向过于强调技术和策略,但每个服务对象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每一个个案的辅导策略必然会有差异,因此社工应弹性地运用寻解取向中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