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法制教育活动“喜乐”开展信息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5-11-10
自2012年《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印发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而如何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起到监管与教育的双重目标,即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11月4日14点30分,由冬青社区矫正项目组织的趣味法制教育活动在江北区某街道如期开展,共计3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其中。
活动首先由社工介绍冬青机构及项目服务内容,过程中社区矫正人员认真阅读宣传单页;紧接着,由社工以游戏“我为自己代言”“YES or NO”将活动推至高潮。游戏“我为自己代言”以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心中对犯罪事件的接纳度为准,“用脚丈量”,了解不同服务对象对同一违法事件的不同看法,考量他们的犯罪认知,达到教育、矫正犯罪认知的目的。而游戏“YES or NO” 通过简单的对错快速判断,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知晓度,普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本次社区活动即是一项富有意义的尝试,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与社会工作服务结合起来,将略为生硬的法制教育、严格的矫正监管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相结合,寓教于乐,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不良的犯罪认知,熟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从而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