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服务
记录服务 | NEWS FOCUS
标准化工作项目简报第一期信息来源:王丹  发布时间:2016-07-29

【概况】

    中心自批准为第二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以来,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和实施。5月,中心积极听取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市民政局社工处意见及建议,由中心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标准化工作小组组织,着手标准化建设实施、宣贯、评价及改进工作:与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签订协议,指导标准化工作开展;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心保障性标准、提供性标准;组织中心全体员工开展标准化建设宣贯会,力争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预验收工作。

【工作进展】

一、与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定期指导标准化工作开展,确保标准制定的规范性、严谨性。

中心积极听取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市民政局社工处意见及建议,在中心主任李长洪,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带领下,与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接洽,就中心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及地方标准的制定达成一致,正式签订协议。

合作以来,标院委任民政标准化建设方面的专家,标准化专员邱克斌、宋杰、刘颖与中心合作指导标准化工作,确定每周三定期指导标准化工作;同时;成立标准化工作联络小组,实施更新信息,交流意见。

在为期一个月的工作指导下,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获得明显进步,进一步完善了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编写内容,严格依据验收标准组织修改。中心相信在与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的通力合作下,在标准化专员的专业指导下,将进一步提升中心标准化建设进度、质量及成效。

二、积极协调中心行政部、项目部、宣传部,成立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心标准。

由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牵头,成立标准化建设办公室,组织中心各部门、各项目讨论制定《中心标准化建设倒计时安排表》,明确标准化工作完成时间、工作任务、责任人及预期目标。目前,中心标准已经进入4稿修订阶段,其中基础性标准基本定稿;保障性标准进一步依据中心实际及服务开展特点进一步完善;服务提供标准通用标准基本定稿,正计划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修订各社会工作服务群体标准。

中心标准的制定是标准实施、贯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规范中心工作、规范服务开展的保障,因而中心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力求精益求精,确保中心标准的制定及依据中心服务开展实际,实事求是;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升华中心服务,改善服务中的不足,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操作化。

三、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宣贯会,落实全员学习、全员掌握、全员实施中心标准。

中心一贯坚持“做好一条就发布一条,发布一条实施一条”的原则。27日上午9点,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宣贯会在大礼堂东方花苑会议厅准时开展。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李长洪、彭杰的带领下,学习中心保障性标准、基础性标准,并就服务提供规范中的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内容,群策群力,征集意见,会议讨论热烈。

次标准化建设宣贯会不仅更深的强化了中心全体员工组织标准建设的重要性及意义;而且有力的调动了中心全体员工参与进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当中,使确定全体员工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实施、贯彻、评价与改进工作,确保标准实施稳扎稳打,扎实进行。

 

【工作计划】

一、与标院通力合作,完成中心标准修订工作,定稿

    中心落实与标院专员每周指导及网上联络沟通机制,组织各部门、各项目修订保障性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确保6月15日前完成标准修订工作,并装订成册。

二、由标准化工作小组牵头,继续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工作

    一方面,中心依据保障性标准内容,开展保障性标准学习会及考试评估工作,确保中心全员熟悉中心保障性保准;另一方面;积极协调服务提供性标准示范片拍摄,组织全体员工观看示范片,并模拟演练,确保中心全员基本掌握社会工作服务基本流程及工作要求,预计6月25日前完成。

三、由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带头,积极筹备标准化建设评价与改进工作

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效如何,存在哪些不足,都需在标准化建设评价与改进工作中得以证实,最终实现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可持续性。因此,由中心领导小组牵头,积极讨论中心标准实施评价与改进方案,预计在15日前确定标准评价与改进计划,积极部署,完成标准化建设评估报告。

 

 

 


电话:023-63515720 电子邮箱:DQSGJXY@163.COM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华福巷53号书香苑小区1楼重庆市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 RESERVED技术支持:纳贝科技    备案号:渝ICP备18009236号